地方税纳税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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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津区厅内地方税纳税征税证明签发
  • 业务窗口:广津区厅税务信访室(信访福利楼2楼2楼)
  • 业务内容
    • 地方税纳税证明签发办理
  • 办公时间:平日 09:00 ~ 18:00
  • 代表电话:☎+82-2-450-1345

有纳税义务的外国人地方税纳税证明签发

内容

  • 证实截至纳税证明签发日当时,该纳税义务人(特殊纳税义务人)除本法第80条规定的缓期征收及滞纳处分等缓期征收额、《债务人回生及破产相关法律》第140条规定的缓期征收额,或因滞纳处分扣押的缓期变现相关滞纳额外,再无其他地方税滞纳额的证明。

申请人

  • 纳税义务人(特殊纳税义务人),即所有本国人和有纳税义务的外国人(法人或个人)
  • 第三方申请时,须提供纳税义务人的委托书、委托人身份证、受托人身份证
  • 申请人在民法上属于未成年人时无法签发
  • 法人须提供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

申请方法

  • 访问全国任意地方自治团体,在全国任何地方利用信访处理制或登录“信访24”网站进行网上申请
  • 首尔辖区内的各区厅、居民中心均可申请

填写事项

  • 纳税义务人(特殊纳税义务人)的地址、居所、营业场所或办公室与姓名
  • 纳税义务人(特殊纳税义务人)的营业场所与营业项目
  • 证明的使用目的
  • 证明的需要数量

提交资料

  • 海外移民许可通知书复印件(申请签发海外移民护照时)
  • 营业执照(仅限个体户)
  • 法人登记簿副本

有效期

  • 原则上为签发之日起30天
  • 30天内有法定缴纳期限即将到期的地方税时,则为缴纳期限的最后一天

手续费

  • 免费

各类税的征税(纳税)证明

内容

  • 有关各类税的征税(纳税)事实证明。
    ※ 各类税的征税证明是指证实征税部门是否征收地方税的证明。
  • 手续费

    • 800韩元(每份)

    手续费

    • 征税对象物件地所在洞居民中心(区厅)